使用者理所當然會傾向於直覺與方便的操作,所謂直覺操作,亦即使用者可以根據過往生活經驗,不用額外輔助知識就能在未知介面中達成任務。
有些工具與介面,我們認為是方便使用者使用,但是因為功能過於高度重複以及不能完全輔佐使用者達成任務,導致該工具與介面被使用者棄用。
功能覆蓋
我們透過一些例子了解這是怎麼運作的:
假設給定一個小工具,該小工具可顯示公告等相關訊息;而此小工具的公告訊息來源來自某個系統。若今天某系統最常被使用來觀看公告系統,但使用者必須經歷多於操作小工具的步驟才可觀看公告,那麼這個小工具是有用的。
亦即:若假設$A$ 為某系統, $ A’$ 為某系統的小工具,彼此之間的功能隸屬為 $A’ \subset A$;若是使用者操作歷程的方便度為$A_{convenience} < A’_{convenience}$,則$A’$在這條規則,是一個成功設計的工具。
在這裡的註記,我們不使用$\subseteq$ 的概念,因為此概念可代表左右可代表一樣的集合,但是就失去我們的主系統與小工具的意義了。
要注意的一點,上面的規則並不代表這是一個「全面」成功的設計工具;再一個例子:
伴隨作用
若是今天使用者習慣有伴隨的作用,亦即使用者習慣於操作$x$ 動作後會再進行 $y$ 操作;今天小工具給予顯示公告等相關訊息,使用者習慣於看完公告後觀看作業項目,但是小工具並未給予此項目的顯示功能,迫使使用者必須進入到系統觀看作業項目;在此,就不是一個成功的設計,因為使用者可以選擇直接進入系統觀看,而避免使用小工具,尤其是小工具的操作經驗與系統操作經驗不一致時。
所以:使用以上的註記法,若是使用者有一連串的習慣行為動作集合記為$B$,而 $B$ 為有序集合,每一元素為該用戶使用到的功能;如果 $B \not\subset A’$ 但是 $B \subset A$ ,那麼此小工具 $A’$ 在此規則中,不能帶給使用者流暢的體驗。
範例
今天設計一套系統,擁有公告訊息、繳費等一般使用者會使用到的功能,今天系統設計部門,由於操作系統需要一點精力與時間,所以部門決定設計一個小工具,希望可以帶給使用者更大的方便性,我們分幾個情境來看:
管理方發布公告,而使用者也只看公告而已
這種情況有可能發生在:系統的繳費功能較少用到,但是管理方通常用系統發布公告,那麼小工具可以只設計顯示公告,供使用者觀看。
管理方發布公告,而公告內容通常需要要求使用者觀看後繳費
考慮到若是使用者觀看( $x$ 動作)後就想繳清費用( $y$ 動作),那小工具應該提供繳清費用的功能。
管理方發布公告,但是大家都不鳥
那你應該檢討你自己了。
後記
另外值得注意的是,我們並不鼓勵將所有的系統功能都移植到小工具上;普遍來說,由於系統上並非所有都是使用者常用功能,若是皆為常用功能,則考慮點並非另造小工具,而是考慮該系統 UX 改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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